签订商品房合同时 警惕购合同中的5大不平等
当下,房价仍然是处于高位,因此人们在买房时,一定要十分谨慎才可付款。一般来说,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初步结果时,会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交付一定数量的定金,然而,面对商品房认购各环节的陷阱,购房者常常会遭遇各种不平等,在此,小编想提醒大家:商品房认购有以下5大不平等,购房者一定要注意了。
一、买卖双方信息不一致
在买房时,许多购房者都会认为商品房认购和购房合同一样,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其实,一般来说,认购合同不具备买卖合同法律效力,因此如果买卖双方信息不一致,那么就可对合同条款进行协商,比如,你可与开发商协商,一旦买卖关系终止,则开发商要如数归还定金。
二、商品房认购合同不符合标准
建议,大家在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正式的商品房认购合同。因为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多由开发商单方面制定,且是格式条款,如果开发商在条款中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则该条款无效,这份合同也可撤销。
本文来源:上海热线综合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