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加快发展保障租赁住房 让新市民租得起住得好

  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不久前,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7月22日召开的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要从哪些方面着手?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

  “《意见》首次明确了国家层面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今后国家的住房保障体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有关负责人说。

  与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难”家庭供应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比如刚毕业、租房有压力的大学生。

  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流动人口3.76亿人,10年间增长近70%,这些人口大部分流向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和大城市;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总规模909万人,其中相当一部分进入大城市工作。“两个群体汇成了庞大的租房需求。现在北上广深包括杭州,租房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在40%以上。”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说。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供给重售轻租,对规模庞大的租赁市场无专门的政策支持,租购市场结构失衡。当前租赁房源缺少符合新市民和青年人需求的小户型,这个群体租不好房的问题相当突出。

  《意见》提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能够有效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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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网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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